關於加/退選及試/旁聽

  • 【開學】113年秋季班於09月02月開學,行政處將於臉書粉專、官網公告各課程開課之時間及地點。
  • 【試/旁聽】各課程開課後第一週為自由試聽週(額滿課程恕不開放試聽),除有特殊情形之課程需求,事先註記於課表中以外,自第二週起,若有旁聽需求,經講師同意即可旁聽,另為保障選課同學權益,每次旁聽須酌收1小時100元旁聽費(依課程上課時數比例計算)。
  • 【加/換選】各課程開課後「前兩週」為加/換選作業時間,選課學員若對選定之課程未能合於期待,可向行政處登記申請「換選」其他課程。(加/換選請攜帶學分費收據及選課單,以利檔案更動作業)
  • 【退選】如欲退選者,依《高雄市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》辦理,唯報名費不予退還。退費標準如下:
    1. 十八週(含)以上課程:學員開課二週內辦理加退選,申請退選者可全額退費;加退選後申請退選者,第三週退還七成;第四週退五成,第五週(含)起原則不退費。
    2. 十二週(含)以內課程:學員開課一週內辦理加退選課程,申請退選者可全額退費;第二週退還五成;第三週(含)起原則不退費。
    第1週 第2週 第3週(含) 第4週 第5週(含)
    18週課程 全退 全退 退7成 退5成 不退費
    12週以內 全退 退5成 不退費 不退費 不退費
  • 【退選】學員繳費後,因個人因素無法如期上課,恕不辦理補課、調課、轉班、延班或轉讓資格給其他人。
  • 【未開成退費】開學後一個月內前來社大行政處辦理退費手續,期限內未退費者視同放棄權益,將不再受理。
  • 【保障名額】各課程至少提供5% 作為身心障礙之保障名額。
  • *收退費標準依據《高雄市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》(108.4.17高市教社字第10832600800號修正) 辦理。